2020年健康管理师理论知识第十六章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在健康管理师考试中,对于考生而言,基础知识第十六章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知识点比较多,复习起来容易无从下手,其实这一部分在考试中分值占比相对较小,但法规法条又比较多,所以医考通的老师在这里给大家将法规所涉及的知识点内容进行了如下总结,方便大家更好的掌握。
1.劳动合同的分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医师的职业规则
(1)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2)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3)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亡事故及其他眼中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5)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